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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龙井市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批通过了一起减免诉讼费案件. 当事人是一位无固定收入来源残障人士. 这一案件通过不仅体现了温暖与关怀,更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根据该院介绍,经济确实困难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缓诉讼费。具体减免条件如下:
当事人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该案例中当事人无固定收入来源,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因此有资格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 经过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核实后,该案件得到了及时通过,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龙井市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创建活动,加快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他们致力于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惠民各项举措.
通过减免诉讼费,龙井市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为特殊群体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这一举措体现了温暖与关怀,同时也为其他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希望越来越多人能够受益于这一政策,得到应有法律保护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