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诉讼费: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网络  作者:   诉讼费管理系统      2023-07-18 11:13:37

 减免诉讼费: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图1)

引言

诉讼费管理系统

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批通过了一起减免诉讼费案件. 当事人是一位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残障人士. 这一案件的通过不仅体现了法院的温暖与关怀,更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减免诉讼费的条件

根据该院工作人员的介绍,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缓诉讼费。具体减免的条件如下:

  1.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
  2.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且无其他收入;
  4. 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补偿;
  5.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免诉讼费的申请材料

当事人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诉讼费管理系统
  1. 书面申请书一份;
  2. 相关证明,如残疾证、低保证、救助证明、五保供养证明或由当事人所居住的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等,足以证明其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3. 上诉案件需提供原审判决书;
  4. 诉讼费缴纳通知书;
  5. 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

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的当事人无固定收入来源,符合经济困难的条件,因此有资格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 经过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法院的审查核实后,该案件得到了及时通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为民的努力

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快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他们致力于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惠民的各项举措.

结语

通过减免诉讼费,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为特殊群体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这一举措体现了法院的温暖与关怀,同时也为其他法院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受益于这一政策,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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