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中院为提升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行了诉讼费自动退费制度。这一举措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及时收到应退还的诉讼费用,也减少了繁琐的退费申请流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过去,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要提交大量的书面材料,并经过繁复的审批程序,耗时费力。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忻州中院制定了《忻州法院案件受理费收取退付及追缴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诉讼费自动退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管理和追缴工作. 根据《办法》,法院在立案阶段会主动告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关诉讼费退付的规定,并提前提醒当事人填写退费账户信息. 承办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15天内会主动发起退费程序,诉讼费管理系统之后由财务室专门人员进行退费审核,通过与银行系统对接完成退费流程,使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退款,大大提高了退费效率.
在推行诉讼费自动退费制度的过程中,忻州中院组织了全市法院诉讼费自动退费专项工作推进会. 会议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诉讼费收取、退付和追缴工作中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的发言人冯毅指出,全面推行自动退费制度是司法为民理念的体现,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全市两级法院应将自动退费工作作为硬任务,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关注当事人需求,以法院主动退费代替当事人的“申请退费”,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
冯毅还强调,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开展诉讼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最高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查找薄弱环节,诉讼费管理系统明确惩戒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此外,他还呼吁关心爱护干警,为一线窗口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倾斜窗口人员在各项待遇、评优评先方面,真正体现严格管理和爱护之间的平衡.
忻州中院通过全面推行诉讼费自动退费制度,诉讼费管理系统让当事人更加方便地收到退款. 这一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提高法院的效率和公信力,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原标题: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忻州法院全面推行诉讼费自动退费制度.